山东《老年人电子优待证》正式启用,各市互认
老年人们注意了,从3月1日开始,《山东省老年人电子优待证》正式启用了,这也就意味着老年人可以不带实体证件,只带一部智能手机即可享受优待。
3月1日,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山东省大数据局联合下发通知,对启用《山东省老年人电子优待证》做进一步说明。根据通知,《老年人电子优待证》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启用。《老年人电子优待证》与此前下发的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的通知》里明确的其他实体证件具有同等效力,均可享受我省老年人各项优待政策,各市互认、全省通用。
《老年人电子优待证》遵循自愿申领、即时办结的原则。需申领电子优待证的老年人本人或委托他人通过“爱山东”APP,按流程申请,即可生成《老年人电子优待证》。
通知要求,各地、各单位要为老年人做好传统方式与智能化方式并行的服务工作。要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推行《老年人电子优待证》的意义和证件申领使用流程。各政务服务大厅、办证窗口、村居(社区)要在显要位置张贴、放置有关宣传材料,提高群众知晓率;要动员家庭成员、志愿者协助老年人完成《老年人电子优待证》申领,并教会老年人使用。
各市卫生健康委、大数据局同时要积极同本级交通、文旅、体育等部门对接,优化工作流程,实现互通互认。提供优待服务的单位要严格落实有关规定,不得要求老年人同时出示其他证件或另行办理其他凭证。各市可视《老年人电子优待证》应用情况,适时推行以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实体证,进一步减轻老年人办证负担,不断提高老年人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
(新时报记者 苏珊 通讯员 王延伟)